委托人在应对税务稽查时,应严格遵循“三不原则”。 1. 不自行解释专业问题 在面对税务稽查人员的询问时,委托人应避免擅自解释涉及税务的专业问题。委托人应尊重并信任专业机构的专业判断,避免因个人理解偏差而导致不必要的误解或争议。 2. 不提供未经核实的推测 在税务稽查过程中,委托人应避免提供任何未经核实的推测或假设。如遇到会计交接失误等可能导致税务问题的情况,委托人应如实陈述事实,并提供相关证据或材料以支持其陈述。避免使用“可能是”、“也许”等模糊表述,以免给稽查人员留下不诚实或隐瞒事实的印象。 3. 不签署存在歧义的笔录 在税务稽查结束时,稽查人员通常会要求委托人签署笔录以确认稽查结果。委托人应认真阅读笔录内容,确保其准确无误且符合事实。如遇到存在歧义的表述或理解不清的地方,委托人应及时向稽查人员提出并寻求解释或澄清。避免因签署存在歧义的笔录而导致后续的法律纠纷或责任追究。 除此,委托人要保持冷静和理智,积极配合稽查人员的工作;提供真实、完整、准确的财务和税务资料;如实回答稽查人员的问题,不隐瞒、不歪曲事实;尊重稽查人员的专业判断和工作流程,不干扰其正常工作。
设计关联交易方案时,委托人需配合专业机构完成**"双轨测试"**:① 政策合规性测试(如验证交易定价是否在可比中位数区间);② 商业合理性测试(如证明交易安排符合行业惯例)。某医药企业将专利授权给BVI公司使用时,专业机构通过模拟三种定价方案发现:若按销售收入5%收取特许权使用费,将触发《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》第38条风险;调整为"成本加成法"(研发投入×120%)后,既保持税负合理又通过文档审查。委托人需提供以下测试素材:行业利润率报告(如Bloomberg行业代码S35的EBITDA中位数)、可比公司名单(如同为港股18A上市的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)、第三方基准分析报告(如RoyaltyStat数据库的同类专利许可费率)。特别注意:测试过程需保留完整工作底稿,包括被否决方案的否决理由(如某方案因缺乏"价值链贡献分析"被弃用),这在后续转让定价调查中可作为无主观故意的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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